解放軍如何介定「軍區」與「戰區」

2016-02-02|專題報導/陳東龍

我們時常在媒體中聽到解放軍的動態,其中,最常出現的「軍區」與「戰區」這兩個專有名詞,到底什麼是「軍區」?而又什麼是「戰區」?

依解放軍軍語辭典的記載,「軍區」是在本國領土技戰略區域設立的軍隊一級組織,一般以領導機關所在地、轄區、地理方位或序數命名。「戰區」則是將指揮權責向中央靠攏,但在作戰狀態下,指揮權責大幅下放。

解放軍的軍區經過多次調整,1985年後才由當時的11大軍區減編至7大軍區。分別是北京、瀋陽、濟南、南京、廣州、成都、蘭州等7個軍區。接著,再於2016年正式整併為東南西北中五大戰區。

軍區亦稱大軍區,直屬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常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和聯勤部等領導機關,還下轄一定數量的部隊、省軍區(也稱小軍區)和軍事院校等。

軍區主要負責轄區內諸軍兵種部隊合同作戰的指揮和所屬部隊的軍事訓練、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後勤技術保障,領導轄區內的民兵、兵役、動員工作和戰場建設。

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把根據戰略需要在本國領土上劃分的軍事區域稱爲軍區,把軍隊在這類軍事區域設立的領導指揮機構稱爲軍區司令部。

至於「戰區」,則是爲實現戰略計劃、執行戰略任務而劃分的作戰區域。有時也泛指進行戰爭的區域。一般根據國家的戰略意圖和軍事、政治、經濟、地理等條件在戰前或戰爭爆發後確定,並在戰爭中根據情況變化適時調整或建立新的戰區。戰區的範圍是發展變化的,隨著軍事技術和軍隊建設的需要,作戰空間不斷擴大,戰區已由陸地擴大到海、空域。

軍區與戰區既有聯繫,又有區別。不同的國家,對此也有不同的解釋和稱謂。對我軍來說,軍區具有戰區的性質。在相對和平時期,通常由軍區組織轄區範圍內陸、海、空軍,以及其他兵力進行大規模的軍事演練,其目的在於提高軍隊協同作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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