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射逃生不一定能活命

2021-03-24|陳東龍

彈射逃生不一定能活命,飛機姿態很重要,我們來討論一下彈射逃生這件事…


我國空軍F-5E/F型機分為標準型座椅和改良型座椅兩種,在此就不多說太多技術性的問題。簡單的說一下彈射跳傘要知道幾個重點就可以,我們是傳播正確的常識,而不是要做技術性的調查報告或檢討。

彈射椅裝有0秒延時拉繩而在400浬/時指示空速以上彈射跳傘,會造成保險傘傘衣失效或是人員受傷。當使用一未經修改附有一救生包自動釋放鋼繩之BA-22型保險傘時,救生包需以手動展開。

如在地平面以上2,000呎,以低空速平直飛行時,彈射跳傘生存之機會較佳。

當在較高高度飛機尚可操縱時,在進行彈射跳傘程序以前,以超高速及超高度換取時間完成之。

當低於地平面以上2,000呎時,以爬升動作界空速換取高度,並於爬升率達0以前彈射跳傘。

在不能操縱之情況下,包括螺旋、俯衝等,每當可能時,至少須在地平面以上10,000呎彈射跳傘。(F型雙座機在單人飛型時,在地平面以上10,000呎,雙人飛行時則是在地平面以上15,000呎以上)

萬一,飛機在地平面在10,000呎以下無法操縱時,應立即彈射跳傘,因任何延遲都會減低成功彈射跳傘之機會。

低於地平面以上2,000呎時,切勿因任何理由延遲彈射跳傘,因為這非常有可能使你處於一不安全彈射跳傘或一危險之熄火落地。


根據美軍2015年以前失事紀錄統計,資料顯示當高度減少至低於地平面以上2,000呎時,成功彈射之機會亦形減少。

從極低高度彈射跳傘之生存機會,必須要以當時飛機之下沉率、姿態及高度而定。在此等情況下是否跳傘需由飛行員決定。

在低高度、G負荷、高下沉率的情況下,除平飛及機頭稍高之飛機姿態等因素之外,求生機會將會大幅度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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